内容:
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表面处理能力改造项目 电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表面处理能力改造项目已由咸阳市环境保护局[2013]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表面处理能力改造项目电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SCZF2013-ZB-975/1
2.3招标范围: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表面处理能力改造项目电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所有相关后续环保验收工程的设计、设备(含电气、仪表、自动化等材料)供货安装、运输、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竣工资料移交等所有内容;
2.4工程地点:陕西省兴平市;
2.5工 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且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同类工程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同类工程经验。
3.4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三年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六部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陕西工人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邮 编:710061
联 系 人:孙莉 马莹
电 话:029-88499584
传 真:029-88499584
邮 箱:3898005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