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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建设工程 如黄公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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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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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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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如黄公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批准建设,批文号 皋财评备预[2013]154号 。项目业主为 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为 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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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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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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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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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 道路全长约650米,道路北侧雨污水管道,南侧育贤路至204国道有雨水管道,其中:雨水管道为DN600钢筋砼管;污水管道为DN500钢筋砼管,道路两侧每隔9.5米设1.5*1.5m绿化池,绿化池内栽一棵胸径10cm香樟、红叶石楠间距12cm.路灯21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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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年10月08日 到 2013年11月08日 ;工期: 3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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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要求: 合格 ;奖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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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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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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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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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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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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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S2013092418413211 |
城市水处理工程;其他;城市照明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180.00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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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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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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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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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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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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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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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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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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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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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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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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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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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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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 ,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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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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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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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0月11日 8:0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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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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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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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 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公告时间从 2013年09月30日 到 2013年10月11日 09:00:00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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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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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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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有效报价区间:由招标人根据标底和工程的具体特点设定最高限价(H),开标后确定一个最低限价(L),L~H之间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区间,超出此范围的不进入分项详细评审。
2、最低限价的计算公式:L=[(H-C)×K+(G-C)×(100%-K)]×I+C
其中:C为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的暂定价和预留金总额;K值按20%、22.5%、25%、27.5%、30%、32.5%、35%,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抽取;G为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I为调整系数,本工程取 90 %。
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经评审的价格单因素法(不含施工组织设计):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中的 次低 报价,得100分,其他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扣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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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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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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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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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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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江苏省如皋市健康路1号(交通银行)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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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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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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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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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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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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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391436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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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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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87279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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