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DL04
发布日期:2013年9月30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大庙镇东陵村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招标人: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大庙镇东陵村
2、建设规模:治理生活污水量200吨/日。
3、工期:2个月。
4、招标范围:凤阳县大庙镇东陵村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设计、土建、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五年运营管理。
5、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二项资质
①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施工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环保设备制造商或供货代理商;
3、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200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6、投标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办理会员入库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招标采购管理局312室,电话0550-3019013)。
7、凡外地进凤投标企业必须承诺中标后办理《外地进凤企业资质备案证书》。请各投标企业及时和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联系备案事宜。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将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按本公告规定现场递交投标报名资料并经审核合格的各投标单位领取。
2、本次工程招标采用实名制报名制度。
2.1报名时间: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节假日除外)接受现场报名。
2.2报名地点: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903室
联系人: 徐发根 黄斌
电话:0551-62220237 62220236
2.3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过2012年度年检);
3)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3、说明: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4、标书费200元/份。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合计:人民币柒万圆(RMB:70000 .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 1万元,信用保证金6万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大庙镇东陵村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承包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1350555006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黄工
电话:0551-62220227 62220236
手机: 1386673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