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康新苑小区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投资发[2011]60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住宅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大同路以西新村赵庄,其中室外配套工程主要内容为:地上停车场、道路、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化粪池、煤气管网、热力管网、给水管网、电力管网、室外照明、园林景观等。监理费约20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0 月 9日至 2013 年 10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总监职称证和注册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西经济日报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原市住宅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78号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国际大厦388号26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 话:0351-8788759 联系电话:0351-2551581
备 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函、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名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联 系 人:王伟 电话:0351-61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