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M113--2107
明光市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经营 承包市场卫生保洁、垃圾清运项目 ,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保洁服务经营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需求
1 、项目清单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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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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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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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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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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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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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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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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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见:项目需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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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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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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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
A 、明光市明光市场保洁清扫人员6名,每天清扫、保洁不低于8小时,工资不低于1000元/月;市场内清运人员1名,做到日产日清、垃圾不过夜,工资不低于1400元/月;
B 、明光市明光市场保洁清扫人员6名、清运人员1名共7名员工的保险及福利等待遇;
C 、明光市场及二所东门路段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场地冲洗、创建检查、保洁工具用具和垃圾桶购置等 。
3 、服务年限 :签订合同后 3 年 。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道路(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内容,缺一不可;注册营业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注册资金不少于 30万元 人民币;
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 、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 、业绩:至少有一个县(市)级及以上道路(路面)清扫、保洁或垃圾清运服务作业业绩,单个合同作业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或垃圾清运单个合同每天不少于2吨( 必须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 ),且履约情况良好(由履约所在地市容管理部门提供证明);
7 、设备:具有全新用于投入本项目的以下环卫作业车辆:5吨以上(含5吨)高压冲洗车1辆;垃圾运输车辆不低于1辆。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 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 40日 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应包含 所投项目作业内容、服务要求、必要的保洁设备、税费 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 该项目以 总包 报价,采购最高限价为 11.4万元/年,签3年合同 。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以上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 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 2013 年10月17日15时30分 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
5.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 2013 年10月17日15时30分 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竞争谈判室;
地址: 祁仓路98号 (祁仓路与柳弯路交叉口“三个中心”办公楼二楼)
6. 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 密封后递交明光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政府采购交易部202室( 祁仓路98号“三个中心”办公楼 二楼 ) 。
四、投标保证金及交易费
报价人随报价函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缴纳,由采购人于报价现场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未缴纳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报价保证金需用信封密封且标明单位名称、金额等 )
交易费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 1000.00元 交易服务费。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采购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 年检合格的 税务登记证副本 ;
4.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 原件 (1—4项)携带 (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至开标现场,以便效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六、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 由询价小组确认 报价人提供项目作业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合理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将由业主抽签确定中标人。
2. 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事项:
1. 如审验后合格的报价人未达到开标规定的3人以上,则进行二次公开询价采购。
2. 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地点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如需采购人配合,请与 宋耀:13855030088 联系。
3. 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 采购函答疑及澄清:如报价人对采购函有疑问,请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 013 年10月 15 日8时 前发送至 swjwgj@163.com ,采购人将以澄清公告形式于 2013年10月 15 日18时 前在明光市招标采购网予以公告,请各位报价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明光市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二 〇 一三年十月十一 日
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1 、封面
明光市政府货物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2 、报价书
报价书
致: (采购人)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 项目(编号) 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决定参加报价。
1 、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货物与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交付招标人验收。
3 、我方同意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询价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4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报价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 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报价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4 、报价清单
报价清单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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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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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作业内容、质量要求(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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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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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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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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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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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备注:报价清单表格可根据投标人情况自行设计。)
5 、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6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7 、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以上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