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及配套车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供货商谈判。
1、项目编号:LHZC-2013J37
2、项目名称: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及配套车辆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谈判人如是制造商,应具备相应的生产、销售资质;谈判人如是代理商, 需 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有销售资质。
4、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谈判人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采取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拒绝现金和现金支票)方式交纳。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文件中,单独随谈判文件一并送达)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6、谈判文件份数 : 一式叁份 (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 每份谈判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 2013年 10 月24日,下午2:10-2:30 六合区政务中心七楼
谈判时间、地点: 2013年 10 月 24 日,下午2:30,六合区政务中心七楼, 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8、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与付款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项目验收后一周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与付款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85%。项目运转一年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与付款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谈判人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误谈判,其责任由谈判人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本利;电话:18915906088
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
谈判文件接收人:沈筱波 郭越
联系电话:025-57130508
联系传真:025-57130517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1号
邮政编码:211500
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1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