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MHY2013-18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椿萱乐老年公寓市政配套道路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3]128号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椿萱乐老年公寓市政配套道路工程 (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长乐市市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长约990.729米,规划宽16米(含桥梁1座)。
2.4.投资估算:人民币3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3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地形图修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2.5.2.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野外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含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工程)、照明、电力排管、通讯排管工程、绿化等含本工程所有工作量设计及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2.6.建设工期:计划为1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①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设计、勘察资质的最多2家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中具体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3.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
3.4.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和拟派项目勘察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本招标项目所在区域的投标或被限制承接本招标项目所在区域勘察设计业务。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未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或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电子红线图)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椿萱乐老年公寓市政配套道路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11月6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持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300万元,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648400元计取,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招标文件。
8.2.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测量收费金额为 12万元 包干计取。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 .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fzztb.org )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 长乐市 吴航吴航路178号 ,邮编: 350200
电 话:0591-28201616,传真:/
联系人: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5A,邮编:350003
电 话:0591-63305165,传真:0591-63305165
联系人:刘颖
地 址: 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