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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永祥路(石永二路—鸿山路)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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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0-15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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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招标公告
 
石狮市永祥路(石永二路—鸿山路)公路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狮市永祥路(石永二路—鸿山路)公路工程 已由 石狮市经济局 以 狮经计[2011]3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狮市永宁、锦尚、鸿山三镇
2.2工程建设具体情况:项目总投资约45367万元,工程建安造价约为 1.3 亿 元; 本次招标的石狮市永祥路(石永二路—鸿山路)公路工程,位于石狮市东部沿海,自西南往东北方向连接永宁、锦尚、鸿山三镇,为一级公路兼城市Ⅰ级主干路,项目起点K0+100与在建石永二路K4+195.745平面交叉,沿台商投资园区西侧边缘规划路行进,经下宅村、山边村、岗前村,到达石锦路与现状科技路相接,再沿现状科技路经卢厝村、西港村到达本项目终点K6+349.712与现状鸿山路平面交叉,路线全长6.25km。
2.3招标范围及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雨污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等,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4计划工期: 660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 (含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不要求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3.3具有投资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前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一层机动窗口)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不具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图纸每份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每份售价/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
4.3本项目不支持(支持或不支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证。
5.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持本工程交易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石狮市长福路 地址: 泉州市泉秀路盛达广场 B 幢 1601 室
邮 编:362700 邮 编:362300
联 系 人: 蔡先生 联 系 人: 小王
电 话: 0595-88702791 电 话: 0595-22287183 传真: 0595-22287175
 
 
日 期: 2013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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