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宁乡县东沩溪截污管道工程管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宁乡县楚沩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宁乡县东沩溪截污管道工程管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县东沩溪截污管道工程管材项目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NXZFCG-HG-2013-38委托代理编号:0002225
3、采购项目预算:品目一:129.96万元,品目一:177.175万元,品目一:37.6万元。
4、采购内容:
(1)品目一:承插式夹砂玻璃钢管;品目二:钢筋混凝土顶管;品目三:HDPE给水管。本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应根据工程实际需求确定。
(2)投标人可就三个品目全投或选投,但不得将同一品目拆开投标。
(3)本次采购包括货物的购置、运输保险保管、送货至指定地点、施工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等,其中,管材生产厂家须提供施工技术指导,密封圈、膨胀圈等辅助材料均由管材生产厂家配套提供(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费用)。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④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页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特定资格条件:(★)(品目一:承插式夹砂玻璃钢管和品目二:钢筋混凝土顶管)① 生产厂家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② 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③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品目三:HDPE给水管)① 生产厂家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② 生产厂家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涉水卫生许可证复印件、③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 10月 11日起至 2013年 10月 25日,每日上午 08时到 12时,下午 2:30时到 0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部
8、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③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原件(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凡未办理认购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10、招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1日9:0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11、开标时间:2013年10月31日9:00。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宁乡县楚沩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话:13875883594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12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0731-87887809
二○一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