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县寿乐镇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 20
13-09617 (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环资【 2012】 118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都县发改局,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都县寿乐镇;
2.2 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量 29.61吨,填埋场总库容 26.63万立方米,填埋年限 15年;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10月 15日至 2013年 10月 2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 30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介绍信或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黄河路 36号银龙商务大厦 7楼 720室报名,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及《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都县发改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14号文华家园 11号楼
邮 编: 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张亚楠 电话 /传真: 0971-6130761
报名及购买文件地址:西宁市黄河路 36号银龙商务大厦 7楼 720室
业务联系人:叶 婧、余海燕 电话 /传真: 0971-6118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