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河源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建设项目,经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发改社会[2013]177号)批复核准,现决定对本项目工程设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 、招标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2 、业主单位:河源市卫生局。
3 、招标代理: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 、工程名称:河源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5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新建门诊综合楼(含医技、行政楼)、住院部(住院部面积6240㎡)、宿舍、食堂和后勤保障楼共4栋大楼,用地面积为36500.00㎡,总建筑面积为12000㎡,项目投资估算为6087.70万元。工程建安费估算价约4000.00万元。
6 、设计服务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优化调整、方案设计及优化调整、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相关施工图设计、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注明: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总图、建筑与装修、二次装修、特殊科室装修、给排水、污水处理、强弱电、消防、防雷、通风空调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围墙等保障和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
7 、抗震要求:本项目按抗震设防基本烈度7度的基础上提高1度的要求进行抗震构造措施加强。
8 、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白田村山子尾地段。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行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3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17日(每天8:30~11:30, 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16: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 、报名地点: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2号)。
3 、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每份200元。
四、 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设计负责人的《建筑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汇款凭证》、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的《进 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网上打印件);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是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及打印件一式两份,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统一在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五、投标人须知
1 、对于参加本项目投标没有中标,且其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即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分别给予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方案补偿2万元,给予第三中标候选人设计方案补偿1万元,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不给予投标设计方案补偿。除上述补偿金外,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
2 、投标人必须交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3年10月12日8:30至2013年10月17日16:20,第一次公告时间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不用重新提交。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2-3233899
3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开标会等,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河源市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 、2013年10月17日16:3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评审(资格评审合格即取得正式投标人资格)。
2 、各报名企业于2013年10月17日17:00准时到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10:00,地点为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2号)。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投资招商网”及《河源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62-3233929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生 联系电话:0762-3387376
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