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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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AJN130068-09SG |
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外港河以南片区老旧小区出新及雨污水分流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江宁发改投字[2013]42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0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网上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 外港河以南片区老旧小区出新及雨污水分流工程七标段(发华住宅小区) |
2、工程地点: 江宁区东山镇 |
3、工程类型: 较大工程 |
4、建设内容: 施工类; |
5、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 |
6、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 1550.00万元 |
8、招标内容: 其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立面出新、屋面平改坡、雨污水分流、道路、亮化 |
10、工程规模: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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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1.njcein.com.cn),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五、资格审查办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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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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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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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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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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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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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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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所报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并将上述原件扫描上传至网上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复印件装订在书面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2、开标时,投标人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
3、凡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
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6、拟参加投标报名的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在建项目;
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8、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9、本工程采用网上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证书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数据不完整,则需在资格预审截止日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资格审查时不予认可;
10、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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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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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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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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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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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10月14日16时54分到2013年10月21日16时54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577号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镇商城招商街121号 |
招标人邮编:211100 |
代理机构邮编:2111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52167181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礼军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2167181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