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ZZ01308916,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0月16日至2013年10月22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ZZ01308916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垃圾桶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699(其他物资)
5、 采购预算及采购数量:72万元,2000个
6、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3 投标人须是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
7.4 提供提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7.5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7、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招标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0月16日起至2013年11月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9:30分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9:30分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詹先生、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87554618 020-87554268 电话:/
传真:020-87554028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 联系地址:/
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邮编:510640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