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龙树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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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龙树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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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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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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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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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入滇备案证上所列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经由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得用现金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以5000元为单位,不超过估算价的2%,最高额不超过80万;投标保证金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三个工作日内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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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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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5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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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8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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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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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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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7480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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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13年10月15日09:00时至2013年10月21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昭阳区海楼路和平街42号附14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报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上午09:00时至12:00;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报名条件: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检察院出据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原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于2013年10月29日09:00时至2012年11月4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昭阳区海楼路和平街42号附14号)购买; 4.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11月19日14:00至14:30时止;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www.ynzb.com.cn)和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网(http://ztszwj.zt.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站点(http://xxgk.yn.gov.cn/ztmode/default.aspx)上发布;发布时间:2013年 10月15 日。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甸县龙树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鲁甸县龙树乡 地 址:昭阳区海楼路和平街42号附14号 邮 编:657108 邮 编:657000 联 系 人:赵炳奎 联 系 人:杨红 电 话: 0870-8471111 电 话:13087480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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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甸县龙树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地区【2012】22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鲁甸县龙树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鲁甸县龙树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2建设单位:鲁甸县龙树乡人民政府 2.3工程地址:鲁甸县龙树乡 2.4计划投资:约3879.68万元 2.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2.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招标工期:24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