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土方工程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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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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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瑞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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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GG53000020130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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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城西北部大平地茂水花片区宾川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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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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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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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按平均200吨/日,服务年限14年设计,服务面积共计41.05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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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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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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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8 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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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2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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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瑞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风西路99号新纪元广场11楼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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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敏、谭向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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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3635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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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工程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1.1资质条件: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1.2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当前未在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201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应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的工作并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施工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1.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0年1月1日至今成功地完成过至少两项(含两项)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类似的工程施工,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施工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类似项目工程指工程建设规模100吨/日以上含100吨/日的垃圾处理场工程)。 1.1.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1.1.5信誉要求:提供2010年-2012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申请人自行提供信誉承诺)。 1.2云南省外企业还需具备有效入滇备案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0 月 18日至2013年 10月 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2:0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省外入滇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原件在云南国瑞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风西路99号新纪元广场11楼11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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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土方工程,土石方总工程量为28.2万立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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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1-64320979 64320967 13211706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