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第二自来水厂二期工程EPC项目监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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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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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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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13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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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专水厂位于下关西洱河北大理师专东侧;二水厂(中心水厂)位于洱海西侧、小关邑村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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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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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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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87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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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的企业;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备案证原件,且满足《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5号的相关规定)。未尽事宜详见工程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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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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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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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3 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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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大楼南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件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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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2-2367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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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4)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入滇备案证原件(云南省外企业适用)。 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购买地点: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大楼南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件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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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理市第二自来水厂二期工程已经 云发改投资[2013]1471号 批准。招标人为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监理范围、监理周期和监理目标 2.1项目概况:大理市第二自来水厂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投资约8725万元,扩建规模4万吨/日。建设内容:二水厂新建3万吨/日水处理构筑物、师专水厂新建1万吨/日水处理构筑物,两个水厂在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增加了超滤膜过滤。新建清水管4.4公里及配套设施。 2.2 建设地点:师专水厂位于下关西洱河北大理师专东侧;二水厂(中心水厂)位于洱海西侧、小关邑村北侧。 2.3监理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监理,主要内容包括:大理市第二自来水厂二期工程范围内及招标人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包括在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四控三管一协调)以及保通工作和材料检验等。 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调场地和附属设施移交,协助委托人制定各类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2.4计划监理周期: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第一次工作动员会之日起算,至完成竣工结算且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包括本工程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目标: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云南省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概算; 进度控制目标:满足项目阶段性及总体工期进度要求; 质量控制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的企业;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备案证原件,且满足《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5号的相关规定); 3.1.2近三年内企业具备2个及以上类似监理项目业绩(类似监理业绩指:日处理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自来水厂或污水厂建设工程监理); 3.1.3拟派驻本项目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类似监理项目1个及以上总监工作(类似监理业绩指:日处理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自来水厂或污水厂建设工程监理),主要专业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 3.1.4项目监理组人员须专业配套齐全,项目的重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该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3.1.5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结构齐备,高、中、初级人员及年龄搭配恰当。 3.1.6监理人员数量应足够满足本监理的工作任务,重要部位、工序须保证24小时旁站跟踪监理。 3.1.7监理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监理过程中不得向被监理方介绍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 3.1.8总监一旦确定后不得更换且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如有不尽其职和虚挂其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调换具有相应资历人选的权利,并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直至有权要求监理单位退场并单方面中终止合同。同时监理单位须承担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另外,主要人员必须到位,不能兼职。 3.1.9 总监理工程师现场驻勤率不得低于80%,阶段驻勤率不得低于70%;主要工作人员现场驻勤率不得低于95%,阶段驻勤率不得低于80%。在施工工序阶段旁站率为100%。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续手续。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http://www.ynzb.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nggzy.com)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