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HXZ13115
致: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福州市三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洋里溪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榕晋发改科技[2013]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晋安区鼓山镇,起点位于福马路,终点位于光明港。
2.2. 工程建设规模:洋里溪综合整治工程预算造价约3833万元,其中厦坊溪整治工程预算造价约7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① 福州市洋里溪综合整治工程施工,起于福马路,终于光明港,建设分为福马路至洋里污水厂东侧、洋里污水厂西侧至光明港两段,设计河道宽12-18米,全长0.77公里;主要包括河道清淤、驳岸工程、桥梁工程、景观绿化、河底铺砌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② 厦坊溪整治工程施工,主要包括生态驳岸、驳岸栏杆、沉沙池、提升格珊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20%的金额。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10月17日至2013 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 售标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资料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11 月 6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6.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8. 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公告栏、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告栏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南路138号,邮编:350004
电 话:0591-83411735,传真:0591-87671805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60335、87560557转808、807,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文平、林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