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部工业新城一期污水管接入尼葛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核〔2013〕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安市建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永安市尼葛开发区北部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管网、泵房及应急池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财审后工程量清单,总造价943.1033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包含管网、泵房及应急池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财审后工程量清单,总造价943.1033万元;
2.4. 工期要求: 200日历天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永安市建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 10月 28 日17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 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8万元 。
6.4. 本项目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按永安市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所规定的标准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否则将废除授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10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会议室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出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 全过程 投标并核查注册建造师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 WWW.fjbid.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永安市尼葛开发区 , 邮编:366000 ;
电 话: 13666981885 传真: ;
联系人: 叶延福 。
招标代理机构:永安市建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安市五四路246-3号二层,邮编:366000;
电话:0598-3601138 传真:0598-3651138 ;
联系人: 邱春玲、姜庆喜 。
购买标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潘成群 0598-3619258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98385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