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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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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0-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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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人: 徐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 徐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规划项目
工程地点:    
项目批准机关: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机构: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13/10/28 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3/10/28 17:00:00
报名时间备注: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徐州市建设局行政服务大厅报名处
联系人: 郝倩
联系电话: 0516-80802220
公告发布日期: 2013/10/16 11:08:00
公告结束日期: 2013/10/22 17:00:00
公告详细内容: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徐州市水务局建设的徐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规划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区。

(2)工程规模:本次规划招标约200万元。

(3)计划时间:2013年12月~2014年12月。

(4)本次规划招标为一个标段:

对徐州市主城区供排水现状、污水治理现状等调查与评价,完成主城区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水平年:规划现状年为2012年,近期水平年为2015年(规划重点),远期水平年为2020年。

(5)招标规划任务、范围及内容:

规划主要任务:总体规划、污水处理工程、污水收集系统、尾水资源化利用等。

规划范围:主城区(含开发区)。

规划内容:包括污水量预测、污水收集的分区及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厂出水再生利用及排放、污泥处理与处置、初期雨水污染控制和雨水利用以及相关图表等内容。

(6)规划周期: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将《规划报告大纲》完成审查,其后3个月内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工作,之后6个月完成《规划报告》(初稿)等相关文件并报主管部门预审查,预审查之后1个月内完成《规划报告》修改及审查。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市政排水)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排水设计资质。

(2)投标申请人近五年内(2008年10月1日至今)有污水处理规划编制类似业绩(以合同信息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 万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10月16日至2013年10月22日。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3年10月16日至2013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节假日、午休除外)到 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商务处(新城区镜泊西路)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3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处(新城区镜泊西路) 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8.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申请人到徐州市区检察院开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3)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所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7)未在徐州市承揽过工程(服务)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承揽过工程(服务)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投标人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以合同信息为准);

(9)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10)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9.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 详见招标文件。

11.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2.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3.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徐州市水务局

联系人:范荣亮 电话:0516-80802063

1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郝 倩 电话:0516-80802220 传真:0516-80802230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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