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镇江新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 东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管道3号泵站管道工程 已经 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镇江新区
(2)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 800 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 年10月至2013年12月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中的 管道 工程施工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其他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 、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 、投标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8 、建造师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或根据苏建管企(2008)19号文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原件;
9 、提供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10 、招标人有权拒绝在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或有不当行为的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参与该工程的报名投标;
11 、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或区)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检察院查询时间在投标前一个月内有效。
12 、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未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13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标书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4 、报名单位必须于开标前,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元至以下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1989108)。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 “ 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 ” 填写在电汇凭证的 “ 附加信息及用途 ” 处。(详细步骤见 “ 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 ” 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15 、投标人须提供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电子文档,并按要招标文件要求刻入投标光盘。
16 、工程评标、定标细则
1 、根据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经济标与综合信用合计分值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80分,其中投标报价75分,投标人综合信用5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 、评标实施细则:
①、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方式: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少于7家时,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除外)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除外)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本工程K2的取值为97%。
Q1、K1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公证员随机抽取确定。
C 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②、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以及存在招标文件所列的属重大偏差条款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技术标评委评审技术标书,审查其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不进行经济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投标报价的分值计算(75分):
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有效最低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得75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分,每偏高1%扣0.3分, 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⑤综合信用分值计算(5分)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合计分值乘以0.05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以总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85。以专业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8。)
⑥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8 、其他未尽事宜如审计结算等按新区相关规定执行。
19 、2013年4月1日起,凡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未办理进镇备案手续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联系电话0511-88968067。
六、 请申请人于2013年10月22日17:30前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报名,并至http://222.186.125.129/zjhynew下载招标文件。经办人参加报名需要CA证书,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15189121651凌工(软件公司)。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丁卯桥路168号6栋8楼
联系人: 联系人: 焦海娟
传 真: 传 真: 88969040
电 话: 电 话: 88969040
邮 编: 邮 编: 212009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 年10月16 日 至 2013 年10月22 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