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始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项目由 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建发改【2013】231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县财政资金 ,项目业主为 建始县污水处理厂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建始县污水处理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投标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现对其施工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过程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有类似监理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能履行监理合同。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恩施州境外注册的申请人在送达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需提交恩施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资料原件。备案须知请参见恩施州住建局网站(http://www.esjs.gov.cn)。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资格预审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恩施招标采购网和投资湖北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始县污水处理厂
地 址: 建始县业州镇
邮 编: 445300
联 系 人: 邓贤虎
电 话: 18872792222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恩施市怡江新城B单元1201室
联 系 人: 曾 浈
邮 编: 445000
电 话: 0718-827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