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投标人须知”1.2项规定
工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1.1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投标人须知”1.1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2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 “投标人须知”第13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
招标人已经将编制好的技术标目录保存在JSZF电子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投标人,投标人应按目录要求编制技术标文件,确认无误后将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保存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汇总模式:分项评委通过率为60%。并且汇总时分项通过率100%。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符合性评审通过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符合性评审通过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符合性评审通过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符合性评审通过
2.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2.4投标报价(98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C=A2×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70%、60%、50%、40%、30%;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的取值为86%。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 C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2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5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2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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