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 、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二、招标方式:公开
三、建设单位: 浙江省岱山经济开发区环海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工程名称: 岱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
六、工程地址: 岱山经济开发区
七、工程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环保工程, 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原有设备拆除、维护,新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系统运营等;新建脱水机房和生物调理池,厂区道路、围墙和相关附属设施。 工程总 造价约 1500 万 元(其中土建、市政约 200 万)。
八、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九、报名截止日期: 2013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4 日 16 : 30 时止
(报名时间上午 9 : 00-11 : 00 ,下午 14 : 00—16 : 3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
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满足承接范围要求。 (若投标企业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资质,则允许按专业特长分工合作组成联合体投标,在报名时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相关证件,且每家单位只能对应一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其中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单位负责 施工图范围内的原有设备拆除、维护,新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系统运营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 新建脱水机房和生物调理池、厂区道路、围墙等土建部分。由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单位负责总控制和总协调。 )
2、项目负责人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资质,符合舟建委[2007]221号、舟建委[2008]147文件、舟建委[2013]5号文件。 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项目竣工核销记录)为准。
3、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舟山市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舟建委【2005】169号文件执行;舟山市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浙建监【2006】80号文件执行。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 、 报名必须由投标单位交易员办理,同时必须出示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员证。
6 、其他要求( 如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须同时具备 ):
① 、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本企业员工,且提供职工社保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必须符合建质 [2008]91 号文件)、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B 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必须具有 C 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班子全体人员均应有社保证明(近 1 个月)。
② 、 市外投标单位须持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进舟备案手册且必须年检合格,市外市政总承包单位及其项目经理必须符合舟建委 [2013]5 号文件规定。
③ 、符合舟建委 (2008)153 号文件要求。
④ 、开标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到场。
⑤ 、企业、项目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必须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或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三次及以上正在公示的。
7 、 报名携带资料:
① 、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表和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共三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
② 、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叁份、报名表叁份(盖上法人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报名表及承诺书格式可到 www.zsztb.gov.cn 下载。
8 、 报名合格单位家数超过 12 家时,原则上进行抽签。
十一、招标文件: 400 元 / 份 注:乙方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仔细阅读。
十二、投标保证金汇入:
十三、报名地址:岱山县招投标中心(岱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高亭镇长河路 169 号)
十四、联系电话: 招投标中心三楼 : 0580-4487053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80-2087918 联系人:小金(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中昌国际大厦 1908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