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皖B1130185(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陵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项目滨玉圩污水干管工程已由南陵县财政局以工程类10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陵县重点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县建投筹措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南陵县籍山镇,主要内容为太白大道南侧污水检查井P2-P19间污水管顶管(含P2、P19检查井)及检查井工程,其中后港河河道段(暂按50M)污水管网按明挖法进行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招标预算控制价为354.68万元(含预留金:17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如需图纸,另行与我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7条。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处投标现场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上午10:00整,地点为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人民币):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和诚信保证金贰拾壹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前以银行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不含分公司或办事处账户)汇入到我处指定帐户,投标截止前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南陵县籍山路县人武部大楼东端
邮 编:241300 联系人:梅治民
电 话:0553-6515502 传 真:0553-6515502
网 址:http://www.nlzb.gov.cn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