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
施工期环境监测招标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2〕6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吉林省中部城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50%和银行贷款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吉林市、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
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总干线、长春干线、四平干线、辽源干线和冯家岭分水枢纽。输水线路全长263.45km。其中隧洞长133.98km,管线(PCCP、SP)长129.47km。
施工计划工期为72个月,计划时 间为2013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0日,服务保修期12个月。
二、环境监测工程建设内容及监测服务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
监测服务内容:水环境监测(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施工废污水),空气质量监测、噪声监测、生态调查监测(水生生态、陆生生态)、林地生态系统监测、遥感影像动态监测等施工阶段的工程建设 监测。
监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计划时间 为2013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0日。
三、环境监测投标人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
3、近5年内具有至少1个大型水利水电施工期环境监测项目业绩;
4、拟派环境监测总工程师1名,从事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5年以上,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监测总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业绩;
5、近三年(2010年度-2012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有良好的履约信誉;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购买人须持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企业近五年水利水电施工期环境监测项目业绩一项以上、监测总工程师职称证、监测总工程师近五年水利水电施工期环境监测项目业绩一项以上、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要求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出售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1日的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5日上午10时;
2、开标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届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及 监测总工程师 必须准时参加。
六、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水利报》、《吉林日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吉林省中部城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 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339号 地址: 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4楼
联系人:闫锡骥、赵永财 联系人: 赵经理
联系电话:0431-81912035 0431-81912029 联系电话:15500007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