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市2012年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已由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市发改项目【2012】156号、【2013】1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喀什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喀什市2012年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喀什市
2.3 建筑规模:面积350.43平方米,建设日处理100吨的生活垃圾压缩成套设备2套,双桥垃圾运输车2辆,
2.4 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
2.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工程招标共分 2个标段。施工标为一个标段,监理标为一个标段。
2.6.1 本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喀什市2012年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有环卫设备制造或销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报名参加投标。监理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核准证、拟派总监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0月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窗口处报名,同时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并接受监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由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建设网、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喀什地区)、喀什市招投标服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喀什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 址:喀什市 地 址:喀什市解放南路195号
邮 编:844000 邮 编:844000
联系人:韩玉娟 联 系 人:张黎颖 张永红
电 话:0998-2523359 13899153166 电 话:13629989366 15999317718
监督单位: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998-257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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