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城市管理局 就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拉臂车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提供本国产品和服务且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涟采购【2013】136号
二、采购内容及规模简要说明:
第一标段: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4套;采购控制价137.8万元;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为无效标。
第二标段:拉臂车1辆; 采购控制价61万元。 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为无效标 。具体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
2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转运站设备安装和配套工程承包服务能力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备查);
3 、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受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投标单位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除外。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时间:2013 年10月22日-2013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商务服务中心四楼403室。
(3)售价:一标段200元人民币/份,二标段1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须提供法人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富林 联系电话:13505243680
服务单位:涟水红日招标采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17-82315680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3年11月14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商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3年11月14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商务服务中心四楼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一标段6 万元人民币、 二标段3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划入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账户。
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信息:
九、其他事项:
1 、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有义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至定标期间,浏览中国涟水招标采购网,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以书面通知各招标文件购买人,也不再以电话另行通知。
2 、投标时,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受委托人的2010年10月9日至2013年10月8日期间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此告知函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如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未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日3日前到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查询,并由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出具与投标相关的相应时间段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采购单位:涟水县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