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区道路保洁服务项目,已经葫芦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单位。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北港综合产业园区已建成的黑色路面面积为48万平方米;
(2)项目的结构类型:北港综合产业园区室外保洁;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4)招标范围 :
a、北港综合产业园区已建成的黑色路面及两侧绿化带的保洁,黑色路面内排水清掏。
b、对生活、建筑垃圾污染路面现象进行规劝、制止,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进行查处等。
c、完成临时性、阶段性、重大时机等突击性工作任务。
(5)项目地点:葫芦岛市北港工业区;
(6)质量标准:
a、清扫彻底、保洁到位。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九净(道路、树坑、台阶、护栏、灯杆、雨水箅子、绿化带)、六无(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废纸、无砖瓦沙砾、无泼洒呕吐物、无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
b、保洁范围内绿化带及树上无垃圾和白色污染。
c、排水疏通率达到100%,排水清掏率达到97%。
d、春夏秋三季对园区路面采取洒水压尘降温。
e、垃圾清运工作做到日产日清,清扫车、运输车、垃圾清运车要定期进行清洗。
f、冬季降雪乙方清扫工作应能保证工作车辆在园区内通行(大雪、暴风雪除外,大雪、暴风雪除雪费用一事一议)。
g、乙方在园区内采取人机结合的清扫工作方法。
h、清扫工作做到“二扫、二保”,清扫车工作时间早8:00-晚17:00时。道路洒水车春夏秋(3月-11月)期间每月15天每天2次对园区内道路进行洒水压尘降温。保洁人员分组定时分段进行保洁。
I、道路清扫中,人身安全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出现问题由乙方处理。
(7)项目工期:2013年11月15日至2014年11月15日(日历天)。
3.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具有清扫能力的法人单位。
4.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法人单位请携带:①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等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到本公告所附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资格预审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为
5. 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20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
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葫芦岛北港工业区综合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
8. 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龙港区
联系电话:0429-2079085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海星路13号
联系电话:0429-3151616
传 真:0429-315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