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吉林省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 HTZB2013-943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由 吉林省财政厅吉财采计[20130906]-1653号批准 , 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吉林省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自筹, 资金现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述: 吉林省人民医院是一家设施比较齐全的综合性大型医院,医疗及配套辅助设施先进。该医院污水主要来源于病房、门诊、化验室及生活污水等,水质复杂。需对医疗所有废水进行处理,使其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预处理标准”。
2.2 招标范围:吉林省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项目共分为六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
1 、工艺设备部分(含托管运营);2、电气仪表部分;3、内装饰部分;4、通风部分;5、采暖部分;6、雨水污水外网部分。
2.3 采购预算:603.8176万元。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83号,吉林省人民医院院内;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5天
2.6 质量 标准:稳定运营、达标排放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成立年限为五年及以上(2008年以前含2008年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同时具有《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和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具有环保职能部门出具的《环境保护无违纪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3 近五年(2008年-2012年)具有县级或市级医疗行业类似业绩至少三项。
3.4 近三年(2010年—2012年)财务状况无亏损。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招投标窗口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 环境保护无违纪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一套和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图纸押金 10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11月 1 8日11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吉林省人民医院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431-855954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楼411 邮编:130062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