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等单位委托,对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福顺恒[2013]政招字第A-P021-1号
二、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包号 | 委托单位 | 商品类别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售后要求 | 备注 |
1 | 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 水利专用仪器设备(A1011) | 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LSI-1) | 1、组成部分:①化粪池;②水解酸化池;③接触氧化池;④沉淀池。 2、出水指标要求: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排放标准。3、技术参数:①罐体材质原料为玻璃钢;②1T/H处理设备的厚度要求≥10mm,误差±1mm;尺寸φ2.35×4.8m;配备1台0.75KW的潜水曝气机,1台QX10-16-0.75的污泥泵;③填料要求:高效生物组合填料;④配套户外配电箱;⑤设备整体满足地下抗拉、抗压要求;⑥总水力停留时间不小于18小时;⑦装置的外形为光滑的圆筒状。 | 7 | 套 | 343000 | 按业主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100天 | ||
1 | 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 水利专用仪器设备(A1011) | 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LSI-2) | 1、组成部分:①化粪池;②水解酸化池;③接触氧化池;④沉淀池。 2、出水指标要求: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排放标准。3、技术参数:①罐体材质原料为玻璃钢;②2T/H处理设备的厚度要求≥12mm,误差±1mm;尺寸φ2.6×7.6m;配备1台1.5KW的潜水曝气机,1台QX10-16-0.75的污泥泵;③填料要求:高效生物组合填料;④配套户外配电箱;⑤设备整体满足地下抗拉、抗压要求;⑥总水力停留时间不小于18小时;⑦装置的外形为光滑的圆筒状。 | 2 | 套 | 136000 | 按业主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100天 | ||
合计: | 479000 | ||||||||||
交货地点 | 按业主指定地点 | ||||||||||
交货日期 | 合同签订后100天 | ||||||||||
售后服务 | |||||||||||
备注 |
三、资格要求:
1. 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 投标单位需出具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承诺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
4. 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时间安排:
1. 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10月17日— 2013 年11 月7 日
2. 招标答疑时间:2013年10月22日上午9:00时—10:00时
3. 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7日上午9:00时
五、地点安排:
1. 投标咨询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怡兴路怡兴花园A幢203。
2. 答疑地点: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市机关大院7号楼四层;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市机关大院7号楼三层。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4. 开标地点: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市机关大院7号楼四层。
六、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直接从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 ( www.ptfwzx.gov.cn)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www.ptzfcg.gov.cn )、 莆田市网上政府采购执行平台(www.ptgpc.cn) 上 下载招标文件。标书工本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肆仟柒佰 元整(¥47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
八、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九、本次所有投标人必须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ptgpc.cn/”注册, 进行网上投标并结合书面,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 ,同时在开标前提交二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十、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十一、投标文件无须提交或上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十二、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 请在招标答疑截止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十三、我司将在 莆田市政府采购网、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四、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1 .采购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4-2591933
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怡兴路怡兴花园 A 幢 203
联系人:小王、小张、小彭
电话 / 传真: 0594-2211398
邮箱: shunheng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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