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城周边垃圾填埋场卫生防护区拆迁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新县城周边垃圾填埋场卫生防护区拆迁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北发改【2013】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川羌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川羌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北发改【2013】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30206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新县城周边垃圾填埋场卫生防护区拆迁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新建双龙村7、8组、高安村3、4组安置点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
2.3建设地点:安昌镇双龙村、高安村
2.4计划工期: 7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施工三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施工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省外注册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 证》)资质;近3年(2010-2012)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 次招标施工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省外注册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 证》)资质;近3年(2010-2012)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本 次招标施工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省外注册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 证》)资质;近3年(2010-2012)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省外注册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近3年(2010-2012)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0月30日23时,在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ztb.my.gov.cn,电话:0816-2222645、传真号 码:0816-2240766),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未在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绵阳市游仙区招投标交易中心(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过桥右转200米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川羌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地 址: 北川县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路15号
邮 编: 622750
联 系 人: 乔先生
电 话: 0816-4224905
传 真: 0816-4821481
电子邮件: 60117574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69号商务楼6-32-35
邮 编: 610074
联 系 人: 高女士
电 话: 028-66281537
传 真: 028-87761712
电子邮件: scmlx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