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环保型压缩垃圾站和自卸式密封垃圾车、环卫工具房采购项目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环保型压缩垃圾站和自卸式密封垃圾车、环卫工具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MTC134BZHG0100JO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31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GMTC134BZHG0100JO。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环保型压缩垃圾站和自卸式密封垃圾车、环卫工具房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99(其他货物类)。
- 采购预算:279.0000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环保型压缩垃圾站和自卸式密封垃圾车、环卫工具房采购项目 。2.主要设备明细列表:包一: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采购预算完工期1环保型压缩垃圾站容积8m³2套+133万元/个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2自卸式密封垃圾车容积16m³2辆+135万元/辆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说明:一共采购3套设备,其中2套比较急先行供货,另1套等业主通知再供货。本次项目采用整体打包的方式实施。包二: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采购预算完工期1环卫工具房长×宽×高(cm)300×200×26050座15000元75万元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本项目共分二个包,投标人可以就所有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就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报价,但必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其中:包一、包二不可以兼中标的。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5.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必须具有地级市或以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
(3)投标人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核查);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附件: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中心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0月25日起至2013年11月1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四楼406室。
-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四楼4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陈益红 |
电话:02066341785 | 电话:34140915-824 |
传真:02066341796 | 传真:34386291 |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91号宏宇广场D座17楼 |
邮编:510045 | 邮编:5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