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工程已由封发改字[2013]18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封开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以BT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工程;2.2 建设地点:封开县江口镇新进村(蓝青林场内);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占地200.4亩,库容66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吨,建设日处理100立方米的渗滤液(污水)处理站等;工程估算总投资约5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4000万元;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工程的投融资、工程设计、项目范围内所有建安工程;2.5 承包方式:投融资、设计与施工总承包;2.6 质量要求:设计、施工均达到合格或以上质量标准。2.7 建设期:计划从《封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工程之投融资建设及项目回购合同》生效之日后360天内完工(不包括前期准备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备如下资质:
○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3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取得中级职称或以上人员;或者已取得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师;
3.4 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1广东省内企业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二级(含二级)以上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广东省内外企业要求一级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一级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一级,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一级;○2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资格;
3.6项目财务负责人具备中级会计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3.7 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只接受其中之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只接受其中之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自行确定必须是施工资质成员。
4.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13年 年10月3 1日---至2013年 年11月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3时0030分~5时00分,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报名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由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封开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封开县江口镇东堤路28号,办公电话及传真:0758-6668827)持下列相关资料参加投标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①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设计单位法人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分别提供)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分别提供)
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分别提供)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分别提供)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具备施工资质成员牵头人提供)
○6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具备设计资质成员提供)
○7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及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具备施工资质成员牵头人提供)
⑧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具备施工资质成员提供)
⑨项目财务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具备施工资质成员提供)
⑩若联合体报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备查,(若联合体投标报名,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相关应证件,未说明的,双方均提供原件核查)。
5.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彭生 0758-6661804 招标代理:茹小姐 0758-2559133
招标单位:封开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 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