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2013141906210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的规定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的批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1.2项目实施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1.3项目概况: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本次环卫工作主要包括 阿拉片区 和 洛羊片区 内且属于经开区管理的道路、河道、村组等公共区域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带)清扫保洁、冲洗、洒水,河道保洁,小广告的清除,果皮箱清洗、清掏,环卫设施的维修、清洁,病霉生物防治,将清扫垃圾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
1.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环卫保洁服务,含道路、河道、村组等公共区域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带)清扫保洁、冲洗、洒水,河道保洁,小广告的清除,果皮箱清洗、清掏,环卫设施的维修、清洁,病霉生物防治,将清扫垃圾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共分为以下 两个 标段:
一标段: 阿拉片区 环卫保洁服务;
二标段: 洛羊片区 环卫保洁服务。
注:投标人可按照标段对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标段分别进行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1.5服务期限: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在签订合同后的服务期内,若连续三个月考核不达标的,招标人将终止合同。按市、区、街道进行三级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则合同终止。
1.6质量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工作要求执行。
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在昆明市内依法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清扫保洁企业;昆明市以外注册的清扫保洁企业须在昆明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并承诺一旦中标后,一个月以内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注册项目公司;
2.2具有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的企业,昆明市内注册的清扫保洁企业须在 贰级 资质以上(含贰级);昆明市以外注册的清扫保洁企业须持有公司注册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评定的 贰级 以上(含贰级)或者相当于 贰级 以上(含贰级)资质证明文件;
2.3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有三年以上(含三年)从事环卫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工作经验,且在本项目服务合同期内不得更换;
2.4车辆配置须达到以下最低要求:道路清扫车2台;高压冲洗车4台;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必须附有满足以上车辆要求的承诺,如为自有车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非自有车辆,则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等能证明该车辆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许可证副本原件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于北京时间 2013 年 11 月 01 日08:00时起至 2013 年 11 月 20 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504 室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标段,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时前按各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不得低于各标段投标报价的1%,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由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1室)进行收取。
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缴纳凭据的原件应携带至开标现场进行查验,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为:北京时间 2013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 ,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3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
递交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 开标一厅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3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云南 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 开标一厅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
招 标 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政 编 码:650106
电 话:0871-65329870
传 真:0871-65324337
联 系 人:李 兵、袁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