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乔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为新民市大民屯经济区垃圾场渗滤液处理配套设施工程及二龙眼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新民市大民屯经济区垃圾场渗滤液处理配套设施工程及二龙眼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2.招标单位:新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3.建设地点:新民市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工 期:2013年12月15日至2014年2月2日,合计50日历日;
6.招标范围:建设渗滤液处理池、配电室;修建道路,边沟,路灯等工程;
7.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8.投标保证金:3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经理具有国家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相关专业),须取得建造师IC卡,且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3年11月4至2013年11月8日9:00-16:30时
2.报名要求:请携带网上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我公司进行报名确认。(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以上证件、材料需提供经年检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无上述资料原件及年检记录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4至2013年11月8日9:00-16:30时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大街92号―1510室
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25日10:30分
地点: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标室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民市
联 系 人:刘德武
电 话:1360983954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乔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大街92号―1510室
邮 编:110002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4-23883380-804
传 真:024-23883390
辽宁乔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