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D 招(榕)2013-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莲柄港重要主河道整治工程金峰段二期(K16+800~K19+350)施工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2)6号、长发改基(2013)154,155号、长发改基(2012)10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乐市莲柄港重要主河道整治工程金峰段二期(K16+800~K19+350)施工;
2.2建设地点:长乐市;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 :长乐市莲柄港重要主河道整治工程金峰段二期一标段(K16+800~K18+400)、长乐市莲柄港重要主河道整治工程金峰段二期二标段(K18+400~K19+350),本工程分两个标段,一标段造价约为¥45391331元,二标段造价约为¥34576903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分两个标段:长乐市莲柄港重要主河道整治工程金峰段二期一标段(K16+800~K18+400)、长乐市莲柄港重要主河道整治工程金峰段二期二标段(K18+400~K19+350);包括河道拓宽清淤、河岸护砌、污水管网工程、修建桥梁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
2.7工期要求:一标段:210日历天;二标段:21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达到《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 具备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或有效的变更为准)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本项目主办方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A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5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水利项目经理、水利技术负责人、水利施工员、水利安全员、水利材料员、水利造价员、水利质检员各一人; 桥梁项目经理、桥梁项目技术负责人、桥梁工程师、桥梁施工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各一人;市政 项目经理、 市政 技术负责人、 市政 生产负责人、 市政 施工员、 市政 安全员、 市政 材料员、 市政 造价员、 市政 质检员、市政试验员、市政机管员 各一人 )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
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7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且联合体双方都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 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
时间,下同) ; 以不记名方式 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光盘、技术文件封面)每个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即 2013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10:00 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申请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为本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若投标单位有同时对一标段和二标段进行报名投标的话,只需提交壹份 不少于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800000元) 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26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一份退保证金资料(含退保收据、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单独用密封袋密封装好,以便于招标人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未递交退保资料不构成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依据)。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上公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长乐市金峰镇
联 系 人: 林先生
电 话:1380500195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184号珠宝城5层B区
电 话:0591-83826111、18705085882、13599845203
联 系 人:林先生
用途:“ 长乐市莲柄港重要主河道整治工程金峰段二期( K16+800 ~ K19+350 )施工投标保证金 ”
备注:投标保证金用途可简写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