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就 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及平台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提供本国产品和服务且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涟采购【2013】173号
二、采购内容及规模简要说明:
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及平台采购,包括cod在线监测仪9套,在线式PH计11套,明渠式流量计10套,数采仪11套,远程电动阀门11套,三年维护费12套及平台费1套,具体见招标文件。采购控制价183万元;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为无效标。
三、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须在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2 、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受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投标单位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除外;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时间:2013 年11月1日-2013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商务服务中心四楼403室。
(3)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须提供法人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士谋 联系电话:13915126602
服务单位:涟水红日招标采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17-82315680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3年11月21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商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3年11月21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商务服务中心四楼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6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划入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账户。
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信息:
九、其他事项:
1 、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有义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至定标期间,浏览中国涟水招标采购网,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以书面通知各招标文件购买人,也不再以电话另行通知。
2 、投标时,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受委托人的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29日期间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此告知函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如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未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日3日前到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查询,并由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出具与投标相关的相应时间段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采购单位: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