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马场镇污水处理工程1合同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贵安新区马场镇污水处理工程1合同段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新区马场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贵安新区马场镇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发改环资【2013】23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贵安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贵安新区马场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位于贵安新区,建设规模为近期2万m3/d;远期6万m3/d。按一次设计,分期建设的模式实施。厂区建设提升泵房、平流沉砂池、AAO生物池、回流污泥及剩余污泥泵井、二沉池、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尾水提升泵房、贮泥池等构筑物及污泥浓缩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变配电房、机修仓库、综合楼、门卫等建筑物。本招标范围为本项目1合同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 2 条规定的标段中的 壹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3 年11月 5日至2013年11 月 11日 ( 不少于 5 日,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 资格预审 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 ),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在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25号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五楼业务一部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报名。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 年11月5日至2013年11 月11日(不少于5日,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 时,在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25号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五楼业务一部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 11 月 18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396号贵安新区办公区3号楼)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 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 .其它
9.1如本项目的资格申请报名人数在9家及以下时本项目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9.2以上资审文件的获取和递交时间为本次招标的计划工作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将另行通知。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贵安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 地 址:贵阳市北京路225号
邮 编: 邮 编: 550004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人: 陈室昌
电 话: 0851-3872632 电 话:0851-6800242
传 真: 传 真:0851-682766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网 址: 入黔备案号: /
资质证书有效期: /
2013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