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CTTC-13YZYSG6213-1/2/3
1. 招标条件
榆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榆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吉发改审批【2012】571号文件批准建设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榆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60%和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榆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监理和施工
2.1.2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60%和40%,已落实。
2.1.3 建设规模: 对垃圾量为 605935.7m3 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封场
2.1.4 招标范围和内容:第一标段 排水沟、导流及防渗系统、导渗排气井工艺、防护网、地下水监测井、渗沥液储池、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封场平面等,经审查合格的除招标人特殊说明外的设计图纸和清单全部内容工程监理。第二标段 排水沟、导流及防渗系统、导渗排气井工艺、防护网、地下水监测井、渗沥液储池、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等,经审查合格的除招标人特殊说明外的设计图纸和清单全部内容工程施工;第三标段封场平面,经审查合格的除招标人特殊说明外的设计图纸和清单全部内容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榆树市城郊街道办事处獾洞村横道屯 ;
2.3 计划工期:2013年12月20日至2015年12月20日;总工期:731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和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近三年具有同规模或类似工程业绩一项及以上。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监理的人员要求:总监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培训考核证;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电气监理工程师各1人,具有省级监理证书。
3.2 第二和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类似业绩一项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到招投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设立子公司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6楼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招标文件发售处持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元,退还图纸时返还 。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4日9时,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建设大厦)6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报价1.5%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网及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榆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5567010010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
邮 编: 130051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431-88905602
传 真: 0431-88905602
电子邮件: Ganyu1970@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