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许村镇泥坝桥港沿线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项目名称 )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许村镇泥坝桥港沿线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补助、财政拨款及招标人自筹 ( 资金来源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宁市许村镇泥坝桥港沿线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地点为 海宁市 许村镇;建设规模:许村集镇: S304 不锈钢管 D159*4 约 57 米,挡墙;新益村: D159*6 钢管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 类似项目描述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交易员)身份证及复印件;3、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许村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许村镇 地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 426 弄 3 号,中海大厦四楼
邮 编: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电 话: 13567351688 电 话: 0573-80701567
传 真: 传 真: 0573-87224886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项目经理 资格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项目经理B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具有 2008 年 1 月 1 日以后竣工的污水管道或给水管道工程 1 个及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备案表、施工许可证可三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的资料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7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 C 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8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9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注: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