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3年11月11日8时30分 至 2013年12月2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ZMAZMK11300041
建设单位: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
投资金额:16015313.20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库底面积13386平方米,垃圾边坡面31200平方米,总库容450550立方米,新建道路长740.691米,箱涵截面490×340长236.5米。
发包范围: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箱涵工程、防渗工程、渗沥液导排工程、地下水导排工程、地表水导排工程、沼气导排工程、挡坝工程等。注:粪便处理车间、堆肥车间和封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12月8日0时0分 至 2014年1月27日0时0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1、需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
2、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3、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参加投标。
4、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5、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3年12月2日9时30分, 1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3年12月2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1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3年11月11日8时30分 至 2013年12月2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3163828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28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具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企业IC卡”,且在企业信用档案核准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可登陆东莞建设网(网址:www.dgjs.gov.cn)及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东府〔2008〕8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企业。
5.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参加投标。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及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提交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预防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②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查阅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或发包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7、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8万元,投标担保方式: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