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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港政管理中心上海外高桥港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试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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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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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1-1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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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港港政管理中心上海外高桥港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试点工程(第二次)

2、招标编号:shcg13-1083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建设项目,通过环境监测网建设,实现手工监测向自动监测的转变,掌控上海外高桥港区环境质量状况,为港口节能减排提供技术依据。上海外高桥港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试点工程由大气自动监测子系统、污水在线监测子系统、噪声自动监测子系统、通信网络、中央控制室、以及环境监测网络综合管理软件等组成,通过对空气、水质、噪声等环境监测因子的自动监测,以及手工监测的补充,实现对外高桥港区的环境监测和管理。主要包括2个大气自动监测站、3个污水在线监测站、4个噪声自动监测终端、若干手工监测站点和设备,以及与之配套的通信系统、中央控制室和外高桥港区环境监测网络综合管理软件。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服务地址:上海市

5、交付/服务日期:180天

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1142800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联合投标方的资质按联合各方中资质最低的一方确定。本项目不接受三方及以上的联合投标。

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投标单位应具备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应具备国家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联合体的主办人必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3年11月11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 http://www.shzfcg.gov.cn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网上投标培训安排在每周三下午2:00,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5楼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可先查看网上投标视频演示,如有操作问题,再参加培训会议。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网上接受投标时间:2013年11月20日 00:00:00 至投标截止。

2、纸质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13年12月05日 09:00至投标截止。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05日(星期四)10:0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网上投标网址: http://www.shzfcg.gov.cn

2、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15室。

3、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415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200011

联系人:沈伟

电话:021-63770940

传真:021-63781059

采购人:上海港港政管理中心

地址:丰和路1号港务大厦西裙楼2楼

邮编:200120

联系人:丁越峰

电话:58401365

传真:58402949

20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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