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原揭东县发改局批准建设(揭东发改【 2008】 73号、揭东发改【 2013】 83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法人。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揭东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 BOT)项目法人。
2.建设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 BOT)的特许经营模式。
3.建设规模:污水处理 3万吨 /日,项目计划总投资 4300.5万元。
4.招标范围:揭东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组织项目的投资、施工图设计、建设、经营、管理、维护等内容。
5.特许经营期:政府给予 25年经营期(不包括建设期)。
6.项目建设期: 365日历天。
7.项目建设地点:揭阳市揭东区城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与项目总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融资能力,保证中标后项目资金如期足额到位,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联合体申请的由二个或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
3.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交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有效的相应额度不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银行资信证明;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资信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投标人应有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建设、运营等经验。
5.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都必须提供)。
6.外来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揭阳市揭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7.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多于 5名(含 5名)至 10家,取全部为正式投标人,如申请人超过 10家,招标人将于报名当天下午 16时 30分在揭东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随机抽取 10家入围单位,请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准时参加。
四.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下述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①、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各方均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方和设计方均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和施工方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④、银行资信证明(该原件报名时提交给招标人校验);⑤、投标人必须出具 2010年、 2011年和 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⑥、从事或正在进行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建设、运营项目(必须提供项目内容、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的业绩证明;⑦、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⑨、备案登记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2013年 11月 21 日(上午: 9:30~ 11:00 下午: 2: 30― 4: 00)
3.报名地点:揭阳市揭东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 2013年 11月 22 日~ 2013 年 11月 28 日在揭阳市揭东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上午: 9: 30― 11: 00,下午: 2: 30― 4: 00)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投资招商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3509030688 电 话: 0754-88857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