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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屏镇城郊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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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1-17 14:22
浏览次数: 266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编号 44040120131115463SG
项目名称 南屏镇城郊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施工
项目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
建设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 8813639
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部分投资额约870515.87元。 工程概况:建设21座垃圾屋、污水管维修和排污管维修工程。
项目类别 房建 招标类别 施工
资金来源 预算内(财政) 资金到位情况 1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入围方式 直接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870,515.87元
报价上限 826990.08元 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 0≤投标报价偏离值≤5.26%
完成时间要求 4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项目分类 小额网上交易 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珠海市外广东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数额 1.5万元 投标保证金方式 银行转帐
投标确认截止时间 2013-12-09 16:00 前
资格审查资料 网上投标
招标(资格预审)

文 件 发 放

地址:

价格:0.0元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11-18 08:30 前
招标人/招标代理 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彭学兰 联系电话 3377681 13138122679
投诉受理部门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2538803
交易中心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6-253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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