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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提量扩改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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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1-1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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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提量扩改项目已根据长发改[2013]464号文批准建设,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工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提量扩改工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项目概况: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渗沥液处理提量扩改工程位于长沙市望城县桥驿镇固弃场渗沥液处理厂原址红线规划范围内,拆除原渗沥液处理厂(SBR工艺)作为本项目新建设施建设用地。

本项目渗沥液处理规模为:在现有一期改造工程1500 m3/d处理规模的基础上提量1200m3/d,使垃圾渗沥液处理厂处理规模达2700 m3/d,并对渗沥液处理一期改造工程和本次提量扩改工程产生的膜处理浓缩液一并进行处理,膜浓缩液处理规模为650m3/d。渗沥液处理工艺设计与一期改造工程保持一致,采用“水质均衡+MBR(外置式超滤)+膜深度处理(NF和RO)”工艺;浓缩液采用分质处理,纳滤浓缩液采用混凝沉淀+高级氧化+回流处理工艺,反渗透浓缩液采用预处理+蒸发结晶工艺。出水指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鉴于蒸发结晶工艺需要大量热源,综合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整体规划,反渗透浓缩液近期采用预处理+外运市政污水处理厂合并处理,待长沙市城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建成后综合利用热源,一并处理反渗透浓缩液。

四、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工艺技术优化及设备成套,设备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运行及售后服务等一揽子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的的深化设计、设备制造、采购供货(含软件编制和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专用检测仪器仪表)、装配(含出厂前试运行和检测)、包装、运输和保险、安装、调试(含单机试车和联动调试)和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图纸、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货物数量:具体详见招标图纸、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4、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内(望城区桥驿镇黑麋峰);

5、工 期:工期暂定为2014年7月30日前完工,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6、质量标准:合格

7、保 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及湖南省相关规定等现行法律法规保修,质量保修期24个月。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

2、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营运资质(工业废水)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2008年以来必须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参与过1个及以上渗沥液处理项目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及验收配合等工作经历。提供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原件。

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为:处理规模400m3/d及以上,工艺采用外置式MBR+膜深度处理(NF和RO)工艺,出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及以上标准,且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垃圾渗沥液处理业绩,该业绩必须是在单一合同内包括“外置式MBR+膜深度处理(NF和RO)工艺”。不接受港澳台地区、境外业绩,投标人业绩应为投标人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的;

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证明资料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或环保验收批复、尾水排放所在地的环保部门或具有CMA资质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等。

5、泵、膜、曝气器(系统)、液下(潜水)搅拌器、风机、污泥离心脱水机、臭氧发生器等关键设备,投标人取得厂家(中国区域总代理商)授权证书原件或厂家颁发的代理证书影印件。如为中国区域总代理商授权,应附中国区域总代理商资格声明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2月11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csjszbb.com:81 )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七、招标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11月2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3、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与答疑文件在上述网站发布,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八、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陆拾万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2、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长沙固废处理场渗沥液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1日9: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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