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新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2012]1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连州市保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连州市新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连州市保安镇新塘村委会地段。
2.3工程规模和范围: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40亩。建设日处理污水能力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首期建成日处理污水能力为0.25万吨。包括污水厂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工艺管道及设备安装、电气自控仪表安装、道路及绿化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项目概算:约1000万元,施工工期 240个日历天,工程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②资质等级: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②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4清远市外投标企业必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投标备案手续方可报名投标。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3 年 11 月 22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 时至17:00时(法定假日除外),在连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资料:
⑴报名申请表(可在清远市住建局信息网www.qyjs.gov.cn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一式两份,单独递交;⑵有效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标备案登记表(清远市外投标企业);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⑷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⑹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⑺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二代身份证;⑻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⑼被授权人、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⑽联合体工作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人提交)⑾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以上⑵-⑾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办理报名、开标手续,报名时提供相应原件核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连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州市保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连州市保安镇
电话:0763-6676133
联系人: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A栋2902室
电话:0763-3631912、13631083459
传真:0763-3631913
联系人:吴先生
2013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