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酒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受 酒泉市供排水总公司委托,对其污水处理用
高分子絮凝剂( 聚丙烯酰胺 ) 采购项目 以邀请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TYZB2013-17号
二、招标内容:
1、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及数量
货物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阳离子高分子脱水凝剂(PAM ) |
1、 分子量:不小于1000 万 2、 阳离子度:60~80% 3、 物理形态:白色固体颗粒 4、 密度:约0.7g/cm 3 5、 颗料大小:98% 小于 1750 微米 6、 1%溶液的 pH 值:约 3~5 7、 丙烯酰胺单体含量:小于0.01% |
吨 |
24 |
2、产品使用的 现场条件:
(1)污水性质:典型城市生活污水;
(2)污水处理工艺: A 2 O微孔曝气工艺;
(3)污泥处理工艺:离心脱水机。
3、产品配送及包装要求:应根据采购方要求分批送货,包装按国家相关要求 25kg/ 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取得由 酒泉市供排水总公司出具的对所投产品的实验室小试及中试实验情况说明。
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许可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授权
书或授权证明书原件 。
4、投标人自带进行上机中试的产品 50KG ,产品费用自理。
5、具有积极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能力。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在资格预审报名时请携带: 供应商投标报名备案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授权经销许可证及项目授权书(原件) ; 酒泉市供排水总
公司就所投产品进行 小试及中试实验的实验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近期在当地人民检察院查询的本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
共装订叁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带原件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查验,资料不全者概不接待。
采购人依据财政部第18 号令第十五条规定选择五家投标人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投标邀请书。
四、公告时间,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公告时间:2013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 日。
2013年 11 月 19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 日上午9 : 00 到 12 : 00 ;下午 15 : 00 时到 17 : 30 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
到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及报名 。
五、 资格预审时间、地点:
资格预审时间:2013 年 1 2 月 4 日9 : 00 。
资格预审地点: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013年 12 月 5 日至 2013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 : 00 到 12 : 00 ;下午 15 : 00 时到 17 : 3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
依据收到的投标邀请书到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不邮寄。
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12 月 26 日 8 :30 至 9 :00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 年 12 月 26 日 9 :00 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现场投递标书,逾期不再受理。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监督人: 酒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刘宗俊
联系电话:0937-2672406
地址:酒泉市财政局四楼
采购人:酒泉市供排水总公司
联系人: 常永标 张吉友
联系电话: 18919428161 18093769006
地址:肃州区阳关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1 号会计师楼 2 楼
联系人:殷丽琼
联系电话:15109379896
传真:0937-2619428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 十一 月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