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3]111208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双龙路东拓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晋新路至沿海大通道段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发改审[2013]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晋江市陈埭镇;
工程建设规模:晋江市双龙路东拓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晋新路至沿海大通道段道路工程)位于晋江市陈埭镇,桩号K2+706.3- K4+499.974段。晋新路至鞋纺城大道段道路宽度为73.73米,鞋纺城大道至沿海大通道段道路宽度为70米,主车道双向八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工程造价约1.96亿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A标段:桩号K2+706.3-K3+640段,包含道路工程(包括沥青砼路面)、交通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等, 造价约9007万元;B标段:桩号K3+640-K4+499.974段,包含道路工程(包括沥青砼路面)、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桩号K4+170.25处新建桥梁,跨径为4×20m)、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等,造价约10604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工期要求: 总工期: 18 个月 。其中软基处理路段采用砂桩堆载预压,预压期为9个月(从完成砂桩开始填筑荷载起算,至推算的淤泥固结度达到90.0%以上且推算的工后剩余沉降不大于30厘米止。若非施工原因造成预压期延长,则总工期相应顺延。)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 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 资质,且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含临时建造师)建造师资质 ,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_ __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投标人有且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分别按B标段、A标段逐个依次评审。首先确定B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然后确定A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被推荐成为B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不再参与A标段的评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1月25日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预算书,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52577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424758379456);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为 捌拾 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若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则须针对每个标段分开提交投标保证金,每份投标保证金凭证上应注明所投工程名称及标段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 年12 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福隆商业广场一期新街135号二层商场,邮编:362000;
电话:13959855529;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晋江市池店镇泉州大桥南片区海丝景城9幢904室,邮编:362000 ;
电话: 0595-22525777 传真: 0595-28011599 ;
联系人:小熊。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