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315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厂外管网三期工程厂外管网第8标段(施工)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09]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9公里 的D1800-D2400顶管及新金铛泵站,顶管主干管工程量:φ2400总长3779.5米、φ2000总长828.2米、φ1800总长3026.9米、φ1600总长445米;沉井22座;钢筋混凝土检查井8座;泵站一座。工程造价约1.4亿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厂外管网三期工程厂外管网第8标段施工 , 包括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区及厂外管网三期工工程外管第二干管工程:二通道段污水管道工程、国货路段污水管道工程、长乐路段污水管道工程、厂区段污水管道工程、过光明港污水顶管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华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各1项,可为同一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给排水管网1.8米管径,一次性顶距1公里以上的顶管工程;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给排水管网1.8米管径,一次性顶距1公里以上的顶管工程,且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注:根据闽建筑(2011)39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工程)所称的类似工程业绩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或抢险救灾中由福建省组织在省外完成的业绩;(2)在福建省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应在国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8.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月内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完成在榕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www.fzztb.com )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元,售后不退。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文规定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纸质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2】32号文及榕建招【2013】2号文相关规定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3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 ) 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出示网络匿名报名号,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 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 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www.fzztb.com ) 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须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统一提供的专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统一标准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后通过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将加密生成的文件上传至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同时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有效的网络匿名报名号。 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www.fzztb.com )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 0591-87585006 )。
9.2. 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中的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已由v2.5.2更新至新版本v2.5.3,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2.5.3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v2.5.3)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位投标人可以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新版本v2.5.3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网址: www.fzztb.com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街104号三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86171,传真:0591-83830880;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六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601739-823,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刘工。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3153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 69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联系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