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前言
为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步伐,经广德县人民政府授权,广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广德县新杭镇人民政府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新杭镇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的合格投资者。
《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新杭镇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招标公告》 拟于 2013 年 12 月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德县招投标网等媒体上发布 ;
现招标人通过广德县招投标中心正式发布本资格预审文件,并邀请有意向的投资人参加资格预审。
1 . 2 项目概述
( 1 )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规划总规模为 9 万吨 / 日,本项目为其一期规模 3 万吨 / 日。污水处理厂采用厌氧水解 +改良型 A 2 /O 工艺,服务范围为广德县无量溪河以东开发区规划范围。项目拟建于振学路以南,荆汤路以西,北环路以北,无量溪河以东,占地约 8.0ha ,尾水排入厂区西侧的无量溪河。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规定的一级 B 标准。
( 2 )广德县新杭镇污水厂规划规模 2 万吨 / 日,一期工程规模 1 万吨 / 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新杭镇镇区及新杭经济开发区(西至广安路,东至新广宜公路,北至横岗河,南至流洞中学南侧以及太极洞风景区),总占地 45 亩,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中规定的一级 B 标准。新杭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艺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自行选择,投标人若通过资格预审,则须按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应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相应的工艺设计方案。
中标人应就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和新杭镇污水处理厂分别组建项目公司,获得特许经营权,负责融资、建设、运营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广德县新杭镇污水处理厂,在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广德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目前,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完成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污水处理工程的规划选址等相关前期工作;广德县新杭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污水处理工程的规划选址等工作。
1 . 3 资格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1 )资格预审申请人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规模不得低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 2 )近五年以来 (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至今 ) ,资格预审申请人具有至少 2 个 3 万立方米 / 日及以上的建成并正在运营的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
( 3 )具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生活污水甲级” 或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工业废水甲级”;
(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联合投标的不视为联合体投标。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竞标。
1 . 4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即 2013 年 11 月 26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2 日 (北京时间)止;
2 、报名方式:
(1) 本项目采用非会员制网上报名。
(2)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可登陆广德县招投标中心网站( http://www.gdztb.gov.cn ),点击项目公告下方 “ 网上报名 ” 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报名流程。
3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1)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500 元 / 套,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方式:另行通知。
1 . 5 诚信保证金
1 、 诚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
2 、 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将上述金额的诚信保证金必须从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账户电汇至广德县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
资格预审申请人凭电汇凭证,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即 2013 年 12 月 10 日 14:00 时)之前到广德县招投标中心财务室换取诚信保证金收据,随资格预审文件一并递交, 逾期未缴纳诚信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自此资格预审。
1.6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3 年12 月10 日 9:00 时 整(北京时间),以文件到达递交地点的时间为准。在此时间之后,招标方将不接受任何资格预审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资格文件递交地点:广德县天官山路政务服务中心 3 楼。
1.7 联系方式
所有有关资格预审的事宜,请联系:
广德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忠 电话: 0563 — 6988981
广德县新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兴海 电话: 13865360567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莺、吴帅 电话: 0551-63616577 、 15856397893
电邮: gx_trz@126.com 传真: 0551-63616581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665 号汇峰大厦 6 层
邮编: 230031
重要提示
1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如果提供资料不完整,招标方可能无法对其做出准确合理的评审,由此产生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
2 、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即表明其知悉并认可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程序、评审原则以及所有相关规定,并已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对此提出异议。
3 、本项目资格预审方式采用 有限数量制。
3.1 由业主方组织的专家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条件满足本项目要求后,再从资质、业绩、资金以及现场答辩情况四个方面进行评分。
3.2 专家委员会将对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 7 名为资格预审合格人。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 3 人的,则本项目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3.2 如果最终得分相同的,则按业绩得分高者优先;如果最终得分和业绩得分均相同的,则按资金得分高者优先;如果最终得分、业绩得分、资金得分全部相同的,则由专家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顺序。
3.3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其诚信保证金将在开标时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如通过资格预审后无故不参与本项目后续投标的,该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